为确保危险化学品经营活动的安全有序进行,提升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专业能力和责任意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培训大纲与考核标准。
一、培训目标
通过系统培训,使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备以下能力:
- 深刻理解国家关于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标准规范;
- 掌握危险化学品的基本特性、分类、危害及安全储存、运输、经营知识;
- 具备辨识、评估和控制经营过程中各类安全风险的能力;
- 熟悉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和应急预案,并能有效组织实施;
- 能够指导从业人员进行安全操作和应急处置,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
二、培训大纲
(一)法律法规与标准规范
1. 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与法律体系概述;
2.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核心内容解读;
3. 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相关法规与要求;
4. 安全生产标准化、双重预防机制建设要求。
(二)危险化学品基础知识
1. 危险化学品的定义、分类与特性(物理、化学、毒性、环境危害等);
2. 常见危险化学品(如易燃液体、腐蚀品、有毒气体等)的安全数据表(SDS)解读;
3. 危险化学品标签与安全标志的识别。
(三)经营过程安全管理
1. 经营场所(店面、仓库)的安全布局与设施要求;
2. 危险化学品的采购、验收、储存、销售与运输环节的安全操作规程;
3. 防火、防爆、防泄漏、防中毒等安全技术措施;
4. 特殊危险化学品(如剧毒品、易制毒化学品、监控化学品)的专管要求。
(四)安全风险管控与应急管理
1. 危险源辨识、风险评价与控制措施制定;
2. 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流程与方法;
3. 应急预案的编制、评审、演练与修订;
4. 初期火灾扑救、泄漏应急处置、人员疏散与急救知识。
(五)安全生产管理实务
- 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与落实;
- 从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组织与实施;
- 安全投入保障与安全设施设备管理;
- 事故报告、调查处理与统计分析。
三、考核标准
(一)考核方式
考核分为理论知识考试和实际操作能力考核两部分。理论知识考试采用闭卷笔试或计算机考试,满分100分,80分为合格。实际操作能力考核通过情景模拟、现场问答、预案演练评估等方式进行,评定为“合格”或“不合格”。
(二)考核内容与要求
1. 理论知识考核:涵盖培训大纲全部内容,重点考查对法律法规的理解、安全知识的掌握以及风险分析能力。
2. 实际操作能力考核:重点考查以下能力:
a) 能否正确辨识经营场所的风险点并制定控制措施;
b) 能否准确解读危险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并指导安全操作;
c) 能否按照规程组织或指挥应急处置(如模拟泄漏、火灾场景);
d) 能否有效组织日常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工作。
(三)考核结果与应用
两部分考核均合格者,由负责考核的机构颁发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证明。该证明是危险化学品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任职的重要依据,有效期三年。期满需参加再培训并通过考核。
四、培训管理
- 承担培训的机构需具备相应资质,师资应具备扎实的理论知识和丰富的实践经验。
- 培训时间不少于48学时,其中实际操作培训或演练不少于8学时。
- 建立培训档案,详细记录培训内容、课时、考核成绩等信息。
本大纲与标准是危险化学品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达到的基本要求,各经营单位应据此严格执行,并结合自身特点加以细化落实,从根本上提升安全管理水平,防范和减少危险化学品事故的发生,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