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贵州省销售危险化学品需要依法办理《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根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和国家相关标准,需要办理许可证的危险化学品主要包括:爆炸品、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易燃液体、易燃固体、自燃物品和遇湿易燃物品、氧化剂和有机过氧化物、毒害品和感染性物品、放射性物品、腐蚀品等。具体产品如:硫酸、盐酸、硝酸等强酸,液氨、液氯等压缩气体,汽油、柴油、乙醇等易燃液体,以及农药、部分工业用化学品等。经营者必须确保符合安全条件,并向贵州省应急管理部门提交申请,获批后方可经营。未取得许可证擅自销售属于违法行为,将面临行政处罚甚至刑事责任。